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》和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》的要求,结合工作实际,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了《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<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>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。
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:2023年12月5日至12月12日。
意见反馈渠道如下:
1. 电子邮箱:sjwfazhichu@zjw.beijing.gov.cn
2.电话:010-55598621
3.传真:010-55597047
4.通讯地址: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法制处(请在信封上注明“意见征集”字样)
5.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(http://www.beijing.gov.cn),在“政民互动”板块下的“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”专栏中提出意见。
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
2023年12月5日